QQ截图20150505083237.jpg

地址:http://zgstnycyjd.gotoip2.com/

电话:0470-6750488

传真:0470-6750488

网址: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生态农业区不得超标使用化肥、农药

发布日期:2015-06-24 09:34 来源:http://www.zgstnycyjd.com 点击:

    潍坊代表团马东宁等16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山东省生态农业条例》的议案是第1号议案。该议案提出,各级财政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农业生态扶持基金,并逐步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对于生态农业区内超标使用化肥、农药的做法将被整改。

  要发展生态农业,离不开政府的政策支持。该议案提出,各级财政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农业生态扶持基金,并逐步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补贴和奖励生态农业发展,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年增加。

  目前,有些生态农业区也存在滥用化肥、农药现象。对此,议案指出,县(区)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态农业区的土壤改良情况开展定期、实时检测,对于不符合生态农业要求超标使用化肥、农药的做法提出整改意见,并会同当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监督落实。

  同时,鼓励发展符合环保和卫生标准的大棚蔬菜、瓜果等农业生产项目,并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对于擅自推广未经实地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和安全性的生态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推广;造成环境污染或资源破坏的,依法给予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相关标签:中国生态农业产业基地

在线客服
分享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